本报北京6月30日讯今天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一份《制假售假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》的报告,首次对国内制假售假现状及影响作出总体评价。报告指出,我国市场上假冒商品的销量已大大高于走私数额,制假售假现象愈演愈烈,其危害程度已超过了商品走私,假冒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暴利驱使、执法不严、处罚过轻。
据该报告估算,1998年我国市场上充斥着假冒商品约1329.27亿元,对国家税收所造成的损失高达245.7亿元,占国家税收比重的3.24%,而当年我国走私总额为1540亿元,若再包括图书及盗版光盘等产品侵权,实际上我国市场上假冒商品的销量有可能大大高于走私数额,制假售假不仅造成市场秩序混乱而且严重恶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。
在分析假货屡禁不止的原因时,执法不严处罚过轻成为其中重要原因,报告提供的数据表明,因制假售假而判刑的比例极低,被判刑的平均比重只有2.44%;罚款与案值之间的比例也只有4.85%,根本达不到制止假货的目的;被侵权的企业获得的赔偿额很少,甚至只及企业打假经费支出的7.49%,许多企业因打假负担过重而放弃打假。